油品混充及違法添加銅葉綠素事件Q&A

 

【發布日期:2013-10-22

:風險管理組

一、油品之介紹及宣導

二、棉籽油相關問題

三、食用油精煉相關問題

、銅葉綠素相關問題

五、棉籽酚相關問題

 

 

一、油品之介紹及宣導

Q1:如何選「對」油?(10/30新增)

A1

民眾選購油品時,可參考以下步驟:

步驟1看包裝,檢視有無「調合油」字樣。

(1)未標示:表示只含1種油脂。

(2)有標示:表示混合2種以上油脂。

步驟2如果包裝上有「調合油」字樣,看「品名」,對「成分」,說明如下列範例:

品名

成分標示說明

橄欖油

(以單一油脂命名)

(例一)成分:橄欖油、大豆油

(例二)成分:橄欖油、芥花油

表示橄欖油含量至少占50%以上

橄欖葵花油

(以兩種油脂命名)

(例一)成分:橄欖油、葵花油、椰子油

(例二)成分:橄欖油、葵花油、葡萄籽油

表示橄欖油、葵花油含量分別至少占30%以上

○○ 調合油

(非以油脂名稱命品)

(例一)成分:橄欖油、葵花油、芥花油、葡萄籽油

(例二)成分:橄欖油、葡萄籽油、芥花油、椰子油

各項油脂依含量多寡由高至低依序標示

Q2:油品種類及其特性?(10/22新增)

A2

一般植物油,如大豆油、葵花籽油、芥花籽油、玉米油、橄欖油、葡萄籽油、胡麻油等,都屬於不飽和脂肪酸含量(85%以上)較高的油,因熔點低,故在一般室溫下為液態,且較具健康性,因此適合作為家庭烹調用油

牛脂、猪油、棕櫚油等,因飽和脂肪酸含量(34%以上)較高,熔點高,故在一般室溫下為固態,且具有可塑性,適合作為一般烘焙用油的主原料。又,因氧化安定性佳,適合作為業務用油炸油使用。

天然奶油因其誘人的風味及在一般室溫下為固態(熔點約32),具有可塑性,故廣泛被使用於高級烘焙製品(如,西點、蛋糕、麵包等)中。

Q3:什麼是調合油?(10/22新增)

A3

調合油是將2種或2種以上精煉的植物油脂,由不同比例調配製成。調合油應在外包裝中標示出來,而各項油脂依含量多寡應由高至低依序標示。

Q4:民眾若想進一步瞭解油品種類、特性、製造過程及適用烹調方式簡介,可以在哪裡獲得資訊?(10/24新增)

A4

本署已於100年編印「油炸油安全管理簡易手冊」,內容包含油脂種類、特性、製造過程、與其適用烹調方式簡介、油炸油品質變化過程及換油判定依據、本署油炸油管理相關規範及Q&A等。該手冊現已置於本署網站(http://www.fda.gov.tw/,首頁>出版品>圖書)供業者與民眾直接下載參考使用。

Q5:民眾可以在那裡獲得資訊?(10/30新增)

A5
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消費者保護專線(02)2787-82000800-285-000 (上午8時至下午6),相關資訊可參閱食品藥物管理署網頁「油品混充及違法添加銅葉綠素事件專區」(http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.aspx?sid=3693#1)或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(http://consumer.fda.gov.tw/)網頁。

Q6:國內油品的標示原則?(10/22新增)

A6

1.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應完整標示,且食品品名應與本質相符,如宣稱100%橄欖油品,即不得摻雜其他油品混充;內容物並應依各別內容物含量多寡由高至低依序標示之,如係使用調合油品,即內容物須由高至低依序展列各種油脂名稱。

2.依據同法第22條第1項第9(原第17條第1項第6)規定,衛生福利部於99920訂定「市售包裝調合油外包裝品名標示相關規定」標示,並自10031日(以製造日期為準)生效。其標示規定:

(1)屬調合油者,應於外包裝明顯易見處,標明「調合油」字樣,且其字體長寬各不得小於6公厘。

(2)市售包裝調合油外包裝品名,僅可以2種以下(含2種)油脂名稱為品名。

(3)市售包裝調合油外包裝品名中只宣稱1種油脂名稱者,該項油脂需佔產品內容物含量50%以上。

(4)市售包裝調合油外包裝品名中宣稱2種油脂名稱者,該2種油脂須各佔產品內容物含量30%以上,且油脂名稱於品名中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排列之。

(5)花生油為我國特有之調合油,且與其他植物油調合後,仍可保有獨特風味。為符合國人飲食習慣,其命名方式得不依本規定辦理,但仍應於品名中加標「花生風味調合油」字樣。

二、棉籽油相關問題

Q7:什麼是精煉之棉籽油?(10/22新增)

A7

棉籽油是以棉籽為原料,經由壓榨或壓榨、萃取併用方式製取油脂而來,精煉之棉籽油為世界各國烹調使用之植物油之一。

Q8:棉籽油是如何製作的?(10/25新增)

A8

棉花籽經過清洗、去除棉絮及脫殼後,可經由壓榨的方式取得粗製棉籽油,或是使用萃取的方式取得一次精製棉籽油()

1.壓榨的方法:將脫殼的棉籽經過壓碎、加熱、壓榨、過濾後,取得粗製棉籽油。

2.萃取的方法:將脫殼的棉籽經過加熱、壓薄片、萃取與去除溶劑、脫酸後,取得一次精製油()

未經過精煉的棉籽油外觀會較混濁,色澤會較深,也易有不良氣味,所以需要再經過脫膠/脫酸、脫色、脫臘、脫臭等精製流程,才能得到清澈且無不良氣味的精製棉籽油。

(註:一次精製棉籽油—係指由棉籽萃取及脫酸的油脂,尚未完整完成精煉步驟者。)

Q9:精煉棉籽油的安全性?(10/22新增)

A9

1.我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自民國68年起即規範食用棉籽油需將粗原油經過脫膠、脫酸、脫蠟、脫色、脫臭等精煉加工過程,並訂有食用棉籽油品質規定(CNS總號4832類號N5144)

2.經精煉加工的棉籽油,即可去除自然存在於棉籽之棉籽酚(游離棉籽酚含量極低),未精煉之棉籽油不得作為食品使用。

Q10:棉籽油一定要經過精煉嗎?(10/25新增)

A10

1.如僅經過壓榨或萃製流程所取得的粗製油脂,外觀會較混濁,色澤會較深,也易有特定或不良氣味、口感及品質不佳等問題。

2.所以棉籽油需要經過精煉的步驟,才能取得清澈、透明、無異味及安全的油品,以利販售或者其他調製用途。

三、食用油精煉相關問題

Q11:食用油精煉的步驟有哪些?(10/25新增)

A11

食用油精煉的步驟大致可分為脫膠、脫酸、脫色、脫臘、脫臭等步驟,其中以脫酸、脫色及脫臭為主要的重點製程。

1.脫膠:脂肪中含有膠質、樹脂、蛋白質、磷脂質等粘液狀物質,在精製脂肪時,會進行處理使這些物質變為油不溶性而發生沈澱,此步驟稱為脫膠。

2.脫酸:油脂含有的游離脂肪酸會損害風味,通常添加鹼來中和游離脂肪酸。

3.脫色:油脂去除有色物質時常用之脫色劑為矽藻土、活性白土、活性碳等。

4.脫臘:油脂保持於低溫(例如0),然後以過濾法或離心法去除固體脂之操作。油脂經此步驟後在低溫下不混濁,具有良好的流動性。

5.脫臭:將油脂送入脫臭裝置,通入過熱蒸汽,以去除臭味成分。

Q12:既然粗煉棉籽油已去除棉籽酚,為何廠商還需要再精煉?(10/26新增)

A12

食用油精煉之主要目的是藉由脫膠、脫酸、脫色、脫臘及脫臭等過程,讓油品的外觀、品質及氣味等變得更好,利於油品之賣相及保存。

Q13:如何分辨油品是不是有經過精煉?(10/25新增)

A13

未經過精煉的食用油,外觀會較混濁、色澤深,也會有特殊或不良氣味,所以消費者可以觀察油品是不是清澈透明,聞聞看有沒有異味,就可以判別是不是買到經過精煉的食用油。

四、葉綠素相關問題

Q14:什麼是銅葉綠素?(10/22新增)

A14

銅葉綠素是從植物中提取葉綠素(通常取自羊茅和苜蓿),然後用化學方法修飾(或穩定),以銅取代該分子的核心,即可得到穩定的著色劑銅葉綠素。

Q15:目前國內規範銅葉綠素可使用的產品類別有哪些?(10/22新增)

A15

我國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規定,銅葉綠素及銅葉綠素鈉可添加於口香糖、泡泡糖、乾海帶、蔬果加工品、烘焙食品、果醬、果凍、飲料等產品中,用量以銅計為40~150 mg/kg不等。

Q16:銅葉綠素可以用來添加於食用油嗎?(10/22新增)

A16

銅葉綠素為國際規範准許使用之食品添加物著色劑,但各國均未准許使用於「食用油脂產品」中。

Q17:食品中銅葉綠素的風險評估?(10/22新增)

A17

1.依聯合國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(JECFA)之評估報告,銅葉綠素複合物於大鼠長期試驗中無慢性毒性。

2.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每人每日最大容許攝取量為15毫克/每公斤體重。以60公斤的成人計算,每日最大容許量900 mg

 

2.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每人每日最大容許攝取量為15毫克/每公斤體重。以60公斤的成人計算,每日最大容許量900 mg

 

五、棉籽酚相關問題

 

Q18:什麼是棉籽酚?(10/22新增)

 

A18

 

1.棉籽酚為棉花自我防禦物質,天然存在於棉花中,為植物抗毒素,用以預防害蟲與疾病。

 

2.依照CNS食用棉籽油規範,粗原油需經過規定之加工步驟製成精製油。食用棉籽油經過精煉處理,可去除大部分的棉籽酚,其游離棉籽酚含量極低。

 

Q19:棉籽酚的毒性?(10/22新增)

 

A19

 

1.根據歐洲食品安全局(The 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, EFSA) 2009年的評估,棉籽酚雖不具有基因毒性,但過去實驗結果顯示,棉籽酚會造成精子死亡、抑制精子生成以及減少精子數等男性生殖毒性,特別對單胃動物(monogastric)會干擾動情週期、懷孕以及胚胎生成,所以可能進一步導致不孕。

 

2.國際癌症研究中心(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, IARC)尚未對棉籽酚做出致癌性之分類評估。1986Heywood等人根據大鼠試驗所推論之無毒害劑量為5 mg/kg bw/day (EFSA, 2009)。但是目前尚未有國際組織所訂定的健康準則含量(health-based guidance value)

 

Q20:在什麼製造過程中可以去除棉籽酚?原理是什麼?(10/25新增)

 

A20

 

1.在棉籽油脫酸的過程中,棉籽酚會與鹼液反應產生皂化物,而去除大部分的棉籽酚。

 

2.另外,在棉籽油脫臭過程中,會在真空的環境下加熱,也可以再次去除殘餘的棉籽酚。

 

3.如果是使用壓榨棉籽的方式取得粗製油,也會因為經過加熱,造成棉籽中的蛋白質變性並結合棉籽酚,因而去除部分的棉籽酚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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